18/01/2026
感謝 小非於蔡崇隆導演版上的回覆。
讓有疑慮的大家,有比較清楚的脈絡。
🙏🙏🙏
(1)台灣營養午餐一直缺乏「午餐專法」,因此無法將「使用國產食材」、「經費調整機制」及「人力配置」納入法制,也無法進行完整食農教育。(日韓都將營養午餐視為國家對小孩的應盡義務,全額付出並設計教育)
(2)營養午餐在「業務上」屬於地方縣市處理,再沒有專法之下,各縣市政府喜歡怎麼編預算就怎麼編,對食材沒有規範,對安全沒有檢驗,很多小孩吃的很差。我們從2011年成立就開始做這一個議題,實在是慘不忍賭。
(3)2016年英政府上台,各界都對改革營養午餐報以厚望,民間積極倡議儘速制訂午餐專法、食農教育法,同時要求在法制化之前,中央必須拿出作法,制訂統一規範,而不是像過去雙手一攤,簡單一句「營養午餐是地方事務」,坐看亂象。尤其營養午餐發生在校園裡,教育部應該要有所擔當。
(4)教育部不為所動,認為小孩吃什麼不歸他們管,多次會議後,時任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拍板,再沒有專法前,農委會以行政獎勵手段,改善營養午餐。
2017 年起,中央推動「 3 章 1Q」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,團膳採購有機、產銷履歷等食材,每餐給予10 至 14元(偏鄉)的獎勵補助,年度規模約 38 億元,九年來成了台灣農業成長重要助力。其中有機蔬菜成長最為有感,2017 年國內有機驗證面積約 2,481 公頃;到 2025 年 6 月底,已成長至10,004 公頃。
(5)政策效果非常好,暨改善了小孩餐盤又讓農民有收入。但是,依然缺乏專法,政院始終沒有提出版本,立委前後提出了數十個版本,至今都沒有辦法立法。
(6)就在這情形下,財劃法爭議發生,去年政院宣佈,因地方財源大增,2026年起,中央將不再提供補助,轉由地方政府自行買單。
但各界一致指出,八年前,正是因為各縣市政策、經費不一,學童午餐品質參差不齊,當時才由中央制訂政策解決問題,如今未經溝通就不編預算,且無配套規範,讓八年努力一夕瓦解。
因此,民間建議,短期內,中央可指定「專款專用」讓政策延續,長遠來看,台灣應比照日韓設立專法,讓營養午餐有明確規範。
(7)於是,我們來到這裡了,財劃法有問題當然沒錯,營養午餐一直也是地方事務沒錯,但是,我國究竟要怎麼對待營養午餐?是把他當作就像地方政府發包水土工程,還是如日本韓國這樣把營養午餐當作百年大計?
地方拿了預算後,若沒有中央統一規範,他們的確「可依照地方自治精神」,愛怎麼做怎麼做,但這是我們真的想要的嗎?若然如此,那乾脆解散教育部,由各地教育局決定小孩該學什麼,小孩也不需要通通九年一貫教育,我知道這是極端對比,我想指出的是,地方自治與財劃法,不表示國家沒有責任,沒有錢但是有法、有權,這都是國家可以也應該做的。
以上報告。因為要參閱的資料太多我就不一一列出,僅列出以下兩篇提供大家參考:
https://www.newsmarket.com.tw/blog/233511/
https://www.newsmarket.com.tw/blog/227713/